
一、事故摘要
108年01月12日高雄市林園工業區某化工公司酚丙酮工廠異丙苯氧化槽起火燃燒,現場無人員傷亡。於距反應槽5公尺處光離子偵測器(PID)測值9.2 ppm、火焰離子偵測器(FID)測值64.0 ppm、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測得異丙苯0.7 ppm(半定量)、紅外線熱影像儀測得槽體溫度攝氏100℃,廠方持續進行槽體洩壓及排空作業。異丙苯氧化槽火勢熄滅後現場及廠外環境偵測皆ND ( Not Detected),熱像儀監控溫度降至53℃,消防廢水約900噸,pH值7,全數導入廠內廢水廠處理,與消防隊及環保局完成現況討論會議,後續交環保局督導業者廢水處理,並經事故調查結果得知,事故原因為異丙苯氧化槽液位傳送器高壓端阻閥洩漏而引起火災,為毒化物運作廠商,屬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事故。
二、應變過程
(一)事故通報與初期應變:
1.通報流程:108年01月12日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中心(以下簡稱諮詢中心)獲報林園工業區某化工公司發生火警事故,為異丙苯槽體燃燒,高雄市環保局請求支援。異丙苯為環保署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隨即通知環保署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簡稱技術小組)依二號作業出勤。
2.諮詢中心建議
(1)異丙苯為環保署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嗅覺感知濃度低,請注意現場救災人員呼吸防護。
(2)該物質屬易燃性物質,如洩漏狀況可控制,即可將火勢撲滅,若無法有效控制洩漏,請將火勢侷限讓其燃燒至結束。 (3)該物質具有爆炸性風險,請留意環境周遭是否有累積濃度之區域,必要時請以水霧驅散避免濃度累積而產生爆炸危險。
(4)請告知場內人員進行消防廢水截流,避免外溢至廠外造成污染。
3.初期應變處置作為
(1)廠內啟動自動消防灑水系統進行滅火,由於火勢無法控制,並請求高雄市消防局及中油林園廠消防隊支援現場滅火作業。
(2)廠區人員於異丙苯製程區外設立警戒,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入,並且於公司大門進行進入車輛管制作業。
(二)危害分析:
1.製程概述:事故槽體以生產酚(Phenol)與丙酮(Aceton)為主,主要利用異丙苯(Cumene)與空氣作為原料,於氧化槽中進行氧化反應,再經過濃縮及裂解後中和,最後精餾出產品。本次事故肇事物質為異丙苯(Cumene、CAS No.98-82-8),屬環保署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及消防署列管公共危險物品,為具易燃性有汽油味之無色液體,其8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TWA)為50ppm、閃火點為36℃(閉杯)、爆炸界限為0.9%~6.5%,高濃度可能引起暈眩、輕微的平衡失調及意識不清,其危害特性如圖一所示。
圖一、異丙苯危害特性
2.氣候條件:林園測站23時風速2.3公尺/秒,風向30度(北北東風)。
(三)現場應變處置做法:
1.廠內應變人員啟動異丙苯氧化槽自動消防灑水系統及使用廠內消防噴槍進行水霧隔離及保護措施。
2.高雄市消防局及中油林園廠消防隊抵達後支援異丙苯氧化槽滅火作業。
3.技術小組以空氣採樣箱,進行事故點周界採樣作業。 4.技術小組以紅外線熱影像儀、火焰離子偵測器(FID)、光離子偵測器(PID)、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以及傅立葉轉換紅外光光譜儀(FTIR),進行槽體溫度監控及濃度監測作業。
(1)紅外線熱影像儀監測數據:氧化槽溫度約為100℃。
(2)光離子偵測器監測數據:距氧化槽下風處50公尺測值9.2 ppm(換算異丙苯濃度)。
(3)火焰離子偵測器監測數據:距氧化槽下風處50公尺測值58.0至64.0 ppm。
(4)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監測數據:距氧化槽下風處50公尺採氣袋分析為異丙苯0.7 ppm、α-甲基苯乙烯0.2 ppm。
(5)傅立葉轉換紅外光光譜儀(FTIR) 監測數據:氧化槽周界環境分析異丙苯結果為ND。
5.廠方持續進行槽體洩壓及排空作業,並將槽內異丙苯排至下游製程及公用異丙苯儲槽。
6.廠方利用氮氣於反應器頂部灌入進行滅火。
7.技術小組持續以紅外線熱影像儀、火焰離子偵測器(FID)、光離子偵測器(PID)以及pH試紙,進行槽體溫度監控及濃度監測作業。
(1)紅外線熱影像儀監測數據:氧化槽溫度約為53℃。
(2)光離子化偵測器監測數據:距氧化槽5公尺處異丙苯濃度測值0.2 ppm、上風處20公尺測值0.3 ppm、下風處50公尺測值0.1 ppm。
(3)火焰離子偵測器監測數據:距氧化槽5公尺處測值4.2 ppm、上風處20公尺測值5.5 ppm、下風處50公尺測值4.1 ppm、廠區大門口測量其結果為無異常讀值。
(4)pH試紙監測數據:現場消防廢水,以pH試紙測量結果約為7。
(四)除污與災後復原機制:
現場消防廢水約900噸導入廠內廢水廠處理,廠家持續進行環境復原作業,並將氧化槽內殘存的異丙苯集中收置異丙苯儲槽,進行現況討論會議研判已無危害之虞,後續交由環保局追蹤督導處理。
圖二、現場配置圖(未依比例繪製)
三、事故可能的問題檢討
(一)直接問題分析:異丙苯洩漏造成火警。
(二)間接問題分析:
1.不安全狀況:液位傳送器高壓端阻閥老化失效,造成洩漏。
2.不安全行為:未落實設備檢查。
(三)基本問題分析:製程安全管理、危害分析評估及設備元件檢視強化。
四、災後處理與建議
(一)現場災後處理:
1.因事故槽內仍有殘存異丙苯,後續進行槽體殘存異丙苯回收作業時,需確保無氣體蒸氣或液體洩漏之情況。
2.進行災後處理及環境復原之人員,需穿著適當之個人防護裝備,避免突發狀況發生。
(二)現場復原建議:無。
五、結論與建議
(一)廠內應變人員進行災害初期應變時,需確實掌握災害情況,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考量,並穿著適當之個人防護裝備,進入熱區時建議以2人為單位,勿單獨進入。
(二)建議設備維護保養、檢查,以避免類似相同事故發生,進而提升廠內設備安全管理。
作者:陸佑銘
服務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 高雄隊
審稿: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計畫協同主持人 蔡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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